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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16:46:16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关于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按照《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唐财监〔2024〕10号),唐山市财政局选配精干力量成立检查组,自2024年7月起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概况

本次检查涉及三个预算部门、一个国有企业集团,具体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 检查总体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本次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跨期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记账不准确并且核算不规范问题、负责人薪酬发放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不到位6方面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整改完善。

三、发现问题情况

(一)跨期入账问题。涉及唐山市纤维检验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市农业农村局。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市纤维检验所、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市计量测试所、市科学技术局、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三)记账不准确,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国际旅游岛分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计量测试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动物检疫站、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市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负责人薪酬发放不规范。涉及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市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会计基础薄弱。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市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六)内控不到位。涉及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市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时纠正,按以下要求整改:

(一)跨期入账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加强学习会计账务处理相关规定,提高记账人员素质,限期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检查期内整改到位,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记账不准确,核算不规范问题。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财务规则规定,落实权责发生制记账原则,检查期内调账整改到位,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国企负责人薪酬发放不规范问题。责成有关国有企业严格按照人社、国资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发放负责人薪酬,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有关规定。

(五)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加强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避免存款利息核算不规范、记账日期错误、签章不规范、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

(六)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在检查期内修订内控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完整有效。避免内控制度不健全、记账人与复核人为同一个人等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六方面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行政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

 

唐山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