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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11:15:35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通知(冀财会[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请到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政策发布栏下载。

     唐山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