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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3104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07 10:21:12


唐财案字〔2021〕第5

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3104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建局、路南区政府、路北区政府、高新区政府:

宋志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随着我市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标配。但一些老旧小区楼房没有电梯的业主出行困难的矛盾日益突出,从我市目前情况看,老旧小区多为5-7层住宅楼,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老年人居多,行动不便,您提出的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确实是一件惠民工程,深受老旧小区居民欢迎。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件系统工程,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资金、占地、用电、采光等等问题,同时,涉及行政审批、国土、规划、财政、住建、公安(消防)、质监(市场监督)、供电以及属地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和单位。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大支持力度,早日促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2019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房市[2019]2号),提出了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申请条件、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以及政策措施等。关于资金筹集方面,文件从六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二是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三是经专有部分占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有加装的电梯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贴。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六是可利用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我局将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细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及办法,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比例,明确财政支持补贴额度,合理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唐山市财政局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