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公开栏

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1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07 10:29:12


唐财案字〔2021〕第11

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31041号提案的答复

 

马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安排无主案件处置经费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城市窨井、线缆线杆、危桥断壁等无主案件或疑难问题逐步显露出来。目前,我市涉及的城市窨井、线缆、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主要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2010年成立唐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市民转来的城市管理事件问题的投诉、报告及处理督导。因此,在2010年唐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成立之初,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应急处置费专项用于以前年度积压下来的无主案件处置项目,由数字化中心确定无主经费实施主体进行作业,在处置城市管理疑难案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无主案件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无主案件由属地负责处置,即由各区城管、住建部门负责无主案件的处理,由各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如曹妃甸区2021年区财政安排无主案件专项经费80万元,区住建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的专业处置队伍进行施工,保证无主案件及时妥善处理。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市财政将督导各县区财政部门加大无主案件资金保障力度,科学测算城市无主案件资金需求,足额安排专项资金预算,保障处理无主案件相关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无主案件及时处置到位。

 

 

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