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郑贺海代表提出的“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引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收悉,经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局职能,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品牌强农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路径,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我市努力培育叫响一批农产品“唐山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可有效扩大唐山农产品集群品牌影响力,发挥品牌集聚效应,增强优势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2019-2021年全市共统筹安排农业品牌建设资金560万元,用于支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做好品牌授权管理、品牌准入、品牌保护等相关工作,加强品牌设计创新,强化农业品牌宣传打造,拓展品牌营销,组织参加、举办或承办品牌产销对接活动。
相信随着财政资金的不断投入,相关政策机制的健全,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我市独具特色的品牌效应。
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