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07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逯艳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2020-2021年,市财政局投入资金3875万元,主要用于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管控、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市财政局与市直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资金管理办法的施行,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
今后,市财政局将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健全土壤污染恢复治理市场化机制,加大对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为我市的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