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鲁刚伟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是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载体。
一、关于财政扶持力度问题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我市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把农村基层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以来,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带动市、县投入;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4.7亿元,陆续在15个县(市、区)扶持壮大了692个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带动了各地的推进力度。
同时,2022年初又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三年清零行动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待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使用方案后落实相关县(市、区)。
随着财政资金的不断投入,相关政策机制的健全,我市除了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以外,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二、关于金融信贷问题
各级一直都在想方设法降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融资门槛,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近期,我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际需求,及时推出了“党建强村贷”,融资对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包括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总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以及村党组织领办、创办的合作社。为着力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添砖加瓦,引导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将各类涉农资金优先投向符合“党建强村贷”条件的合作社,形成投贷联动的放大效应。
唐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领导签发:李进有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子明 280134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