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张建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海水工厂化养殖自然灾害受灾救助机制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北省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精神,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主要为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包括应急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海水工厂化养殖等产业项目不属于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救助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从严控制设立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的规定,不宜设立产业引导及救济类资金。建议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大对工厂化养殖业的扶持力度。二是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呼吁参照广东、山东等地区模式,开展政策性海水养殖保险、商业保险。三是正确引导投资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主保障意识,通过互助保障等措施积极应对风险。
唐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领导签发:乔迎丰
联系人及电话:王京双 284432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