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规局:
韩易达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化矿山修复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几年,为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市财政会同市资规局等部门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加大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支持。
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资金26780.22
万元,用于相关县区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7万元,对迁安市、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等8个涉矿县区的有证非煤固体生产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的修复治理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唐山市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中的治理责任分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督导县区统筹利用原收缴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继续支持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唐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领导签发:乔迎丰
联系人及电话:苏 音 282879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