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高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多年来,市级财政部门对文化人才培养以及队伍建设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唐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对原市文化局所属的五个专业剧团改制组建的唐山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保持其财政差额拨款待遇不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保障相关人员待遇,将在编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基本保障了单位平稳运营。二是市财政每年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850万元,用于唐山演艺集团新人培养、剧种传承、公益性演出补贴等,有效支持了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质量提升。
此外,根据《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等文件,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包括文化领域在内的各类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具体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唐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领导签发:周凤松
联系人及电话:蔡金萍 281713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