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双随机”内容
1、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对市本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照5%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如抽取的检查对象在2021年度已进行稽查,则另行抽取予以更换。
2、随机确定检查组成员。对每一家检查对象,在市非税收入中心人员中通过抓阄方式各抽取2名检查人员,其中:1人为主审人员。如抽取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稽查,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稽查工作。
在检查前一周完成检查对象、检查组成员的抽取工作。
二、“一公开”内容
各检查组完成稽查报告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各稽查小组要实行主审负责制,主审人员对各单项稽查负总责。
2、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唐山市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提交非税收入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