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构: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社〔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有效性:有效
财社〔202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doc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4年3月8日
政策解读: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答记者问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85000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