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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16:32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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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财税〔2018〕18号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物价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冀财税[2018]37号)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冀财税(2018)37号.zip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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