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唐环发〔2014〕30号)要求和县(市)区燃煤锅炉改造验收情况,现拨付2016年燃煤锅炉整治(第二批)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从已下达(拨付)你县(市)区的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列支。
请你县(市)区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单位,不得滞留、挪用。
详情请见附件!
唐资83号拨付2016年第二批燃煤锅炉治理补助资金3925.2464万元.xls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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