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17]326号),现下达(拨付)你县(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央补助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专项用于露天矿山整治相关支出。201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此项资金为省财政厅按2017年露天矿山整治任务,预拨的50%补助资金,其余资金待完成验收后,再行拨付。请你县(市、区)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露天矿山整治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露天矿山整治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补助资金 |
|
合计 |
400 |
1 |
开平区 |
138 |
2 |
滦县 |
224 |
3 |
迁安市 |
38 |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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