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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露天矿山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唐财资环〔2017〕79号)

发布时间:2018-06-15 11:08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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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建[2017]326号),现下达(拨付)你县(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央补助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专项用于露天矿山整治相关支出。201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此项资金为省财政厅按2017年露天矿山整治任务,预拨的50%补助资金,其余资金待完成验收后,再行拨付。请你县(市、区)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露天矿山整治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露天矿山整治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补助资金

 

合计

400

1

开平区

138

2

滦县

224

3

迁安市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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