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需要到市财政局采购办进行备案。采购办依法对备案事项进行审核检查。
二、审核检查内容
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附件材料、项目类别、代理机构选择委托代理协议等。
三、审核检查组织形式
从处内5名同志中随机抽取2人,对采购人提交的所有采购计划备案表进行初审和复审。
四、审核检查时间
2018年7月至12月。
五、问题处理方法
对审核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采购人,采购人对采购备案材料进行修改,做到即知即行,立行立改。
唐山市财政局采购办
2018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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