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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

发布时间:2018-07-11 09:38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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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专项资金清理需重点解决问题

 

如何防范截留挪用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资金问题

唐山市财政局

 

在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回头看”活动中,我市发现基层卫生院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突出,此类问题直接影响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效果,侵害群众利益,亟待进行整改规范。

一、表现形式

2016年发现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6件,涉及资金119万元,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总数48件的12.5%,其中:唐山市某镇卫生院挪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50万元,用于了项目支出范围之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如支付卫生院人员工资、缴纳人员社会保险、列支公用经费等,违反了《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按照《分类处理意见》给予了该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问题产生原因

针对问题发生情况分析,发现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

1、组织管理方面,存在对项目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制度建设不完善;当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完善相关部门、卫生专业指导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工作督导内容不全面,未达到项目、机构全覆盖,督导考核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落实。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二是部分县区乡镇卫生院管理薄弱,主要收支差额补助不足,同时部分负责同志遵纪守法意识淡薄,财务人员政治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3、项目执行方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宣传不到位,知晓率低,本辖区居民不能及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造成资金闲置,从而引发资金挪用问题的发生。

4、项目效果方面,部分县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知晓率低,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高。

三、拟采取措施

为确实保障居民基本公共卫生需要,提高居民身体健康水平,将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投入落到实处,杜绝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问题的发生,通过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

1、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力度,确保项目管理科学有效。

4、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充分利用新网络媒体,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城乡居民深入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扩大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

5、进一步加强督导整改,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责任明确到人,期限整改落实到人;凡涉及职责分工、工作目标、资金收支、服务项目、培训指导、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资料,均要保证有据可查,完整真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发现的问题重复发生。今后,对于截留挪用基本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我们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27])进行追责,并按规定及时移交纪检司法部门。

四、预期目标

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预期达到如下效果:

1、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健康得到基本保障。

2、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程度和满意度稳步提高。

3、资金使用规范,设立账目科目,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督导检查,认真执行“年初预拨,考核结算”的办法,保证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不发生截留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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