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年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农业处随机抽取了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防汛抗旱物资购置”项目,并于6月15日印发了《关于对市直部门2017年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7月31日赴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对该项目2017年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听汇报、询问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防汛抗旱物资购置”项目属于市本级预算经常性项目,执行部门为市水务局,具体实施单位为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共安排该项目资金290万元,专项用于购置防汛抗旱物资。
二、资金使用情况
1、3月28日,市财政局拨付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防汛抗旱物资购置”项目资金290万元。
2、5月9日,该项目290万元采购计划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中标单位相关情况
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采购的物资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8月8日,确定了4个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其中,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30800元;唐山雨田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907910元;唐山市双合木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4800元;唐山前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8000元。8月30日,确定河北省水利防汛天津供应站救生器材厂,中标金额1303800元。
4、防汛物资采购协议签订情况
8月16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唐山市2017年度防汛物资采购协议》采购照明灯具230800元,与唐山雨田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唐山市2017年度防汛物资采购协议》采购防汛抗旱物资设备907910元,与唐山市双合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唐山市2017年度防汛物资采购协议》采购原木64800元。
9月6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与唐山前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唐山市2017年度防汛物资采购协议》采购编织袋118000元。
9月14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与河北省水利防汛天津供应站救生器材厂签订《唐山市2017年度防汛物资采购协议》购置救生衣、救生绳、橡皮艇操舟机、编织排体等防汛物资费用1303800元。
5、防汛物资验收情况。
8月22日,验收了采购的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物资。8月24日分别验收了采购的唐山雨田商贸有限公司的物资,唐山市双合木业有限公司的物资。9月19日验收了采购的唐山前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物资。9月20日验收了采购的河北省水利防汛天津供应站救生器材厂的物资。
6、防汛物资拨付情况
市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依据单位支付申请、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票及验收报告等,9月15日,拨付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购置防汛照明灯具费用230800元。9月19日,拨付唐山雨田商贸有限公司防汛相关物资费用907910元。10月12日,分别拨付唐山市双合木业有限公司购置原木资金64800元;唐山前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编织袋费用118000元。10月24日,拨付河北省水利防汛天津供应站救生器材厂购置防汛物资资金1303800元。
三、检查结论
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在2017年“防汛抗旱物资购置”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了专款专用,执行程序严谨,支出行为规范,相关财务手续齐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防汛物资的管理,建议尽快修订唐山市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相关办法,不断加强物资购置及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农业处
2018年8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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