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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09:29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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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唐山市财政局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在以法律为底线、以制度为准绳的前提下,明确目标、以财为基、以人为本,围绕“依法理财”积极探索创新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实现途径、方式和规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为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唐山市财政局法治型机关建设方案》、《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申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依法理财、用财、管财的建设标准和形成制度体系,筑牢“三个底线”的建设目标,集中力量加强示范点建设。同时,根据各级财政工作主体内容相近的实际情况,把市本级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建立“唐山财政法治建设群”,把主管法律工作的局长、科长集中起来,共享学习资源,共同研讨法治财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唐山法治建设群策群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效率和水平。目前,全局有4名同志获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资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岗位调整情况,重新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的回收、注销等工作。聘任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顾问,协助行政涉法涉诉事项办理和相关合法性审查,必要时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领域专家召开咨询会,为局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提供专业支持。
二是深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首先,依照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实际动态调整各项工作制度。2019年,根据《唐山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市财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了市级财政部门行使的法定权力;推进《唐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市财政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等配套清单修订进程,进一步明确行使行政权力的边界和尺度。其次,完善《唐山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唐山市财政局工作规则》等,形成财政业务、资金审批、审查监督、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印发《唐山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细化决策程序,提升财政法治能力。第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审核制度。2018年,我局修订了《唐山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统一文号、统一备案、统一公布”的文件管理制度,近两年来,共有60多个规范性文件通过“两评两审”(合法性审核、稳定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在唐山财政网站上进行公开。2019年,全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对我局负责起草或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梳理认定,废止了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和局规范性文件6件;保留了政府规章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局规范性文件56件,保障了财政文件的合法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强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我局出台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合法合规。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法治化水平。首先,创新规范依法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提高决策专业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依申请信息公开等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前置法制审核,并把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程序引入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特别是针对政府采购领域投诉量逐年增多、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广、专业知识要求高等现实问题,建立法律和政府采购专家顾问库,完善专家协助论证机制,对每一份投诉处理决定依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征询、专题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财政决策专业性、准确性和透明度。近年来,全局未出现一起因审核把关不严而出现的涉法涉诉案件。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本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财政部门双方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9年以来,共接到针对县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申请2次,均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理。其次,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每年主动按规定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唐山—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和财政网站上公开市本级政府预算。同时,将市本级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随部门预算公开,重点公开了市级精准扶贫脱贫资金安排情况,实现了预算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今年以来累计接收群众公开信息申请12件,全部按时进行了答复,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于财政信息的知情权。第三,深入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我市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6个,属全省最低,在对标的全国20个先进地区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修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并根据国家和省目录变更情况,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第四,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编制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时限录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推进全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程。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一方面,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按时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通过学习各项党内法规,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执政行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普及推广相关财税法律。一方面,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理财意识。组织编发法律学习资料单行本,开展专题解读,结合实际对各项法律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通过书面考核、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财政干部对财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引导财政干部掌握财政改革动向。积极组织社会普法,将财政法规知识普及进机关、进企业,梳理近些年来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形成《唐山市财政局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发放给相关单位,提高税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知晓度,鼓励和帮助更多企业享受国家政策红利,促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提高财政政策知晓度。2019年,我局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组织编印了《2019年唐山预算解读》,丰富解读内容,数据对比形象,特别对2019年全市十项重点工作预算安排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同时,首次采用幻灯片形式制作并公开《2019年唐山账本轻松看——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安排》,简要介绍我市财政运行情况,让所有关注政府预算的人一目了然,轻松读懂预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以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的标准严格要求,勇于创新、攻坚克难、追求卓越,通过做精做优每一个环节,真正把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做好,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唐山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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