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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8 10:43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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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冀财采[2019]14号)的部署要求,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先自行检查,再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代理市本级及有关9个县(市)区2018年度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15家采购代理机构共计75个采购项目,就委托代理协议、进口产品核准、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开评标、中标(成交)、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管理、质疑处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质询记录不完整、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结果未进行认真复核、中标(成交)结果没有采购人确认资料等问题;采购人存在个别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未提供授权函、个别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未按规定时间发布合同公告等问题;评审专家存在个别项目客观分打分不一致、有些项目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审查不细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作出处理处罚。其中对11家采购代理机构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2家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并下发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7个采购单位(采购人)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对4名评审专家给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对16名评审专家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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