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20〕132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万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在指标系统中按照“01003特殊转移支付”标识,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环节,且保持不变。该资金2020年收入科目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储备项目)、“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监测系统中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直达资金下达后,应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二、请按照要求将补助资金集中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的实物储备和生产动员能力建设2个方向(不含医疗机构医疗物资储备及生产能力建设);其中,实物储备为政府储备,用于对物资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及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
三、请按照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抓紧将补助资金细化分配到具体项目执行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安排。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表(附件2)请各县(市)区于8月21前报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电子版发送到内网邮箱tsjjc。
四、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在不改变资金级次和使用方向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安排予以调整。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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