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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财非税〔2021〕4号 ?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关于对唐山师范学院2019、2020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1:07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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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

按照我局今年稽查工作安排,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唐山市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办法》(唐政发〔2017〕14号)等文件,自2021年6月30日起,采用调账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唐山师范学院2019、2020两个年度非税收入管理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稽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唐山师范学院全年实现非税收入90925611.89元,其中:高等学校学费82753735.00元,高等学校住宿费7690000.00元,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130050.00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9000.00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6019.39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86807.50元。

2020年全年实现非税收入93452224.29元,其中:高等学校学费89111281.52元,高等学校住宿费3927410.11元,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291400.00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7827.66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74305.00元。

二、总体评价

从检查情况看,该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2020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唐山师范学院会计工作基础扎实,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其在非税收入征缴、票据使用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缓征非税收入

师范学院2019年缓征以前年度学、宿费收入共计1442550.00元,其中学费1314350.00元,住宿费128200.00元。      

2020年缓征2019年及以前年度学、宿费收入共计800800.31元,其中学费715750.31元(2019年度学费590550.31元,以前年度学费125200.00元),住宿费85050.00元(2019年度住宿费61950.00元,以前年度住宿费2310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三条 “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之规定 。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二)缓缴非税收入

师范学院2019年收取图书馆上网费共计21031.05元,分别于2020年10月、11月上缴财政。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之规定 。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取得非税收入后,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拖延、少缴。

(三)应收未收非税收入

截止稽查日,应收未收学、宿费共计105170.00元。

2019-2020学年度7人欠学、宿费共计24800.00元,其中:学费23900.00元,住宿费900.00元; 2020-2021学年度13人欠学、宿费共计80370.00元,其中学费76500.00元,住宿费387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之规定 。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未收的105170.00元学、宿费进行催缴,并在取得非税收入后,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账户。

(四)票据使用不规范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填写收款项目名称。

处理建议:严格按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其项目、金额填列齐全、完整。

(五)其他问题

2019年12月31日收到革新办公室退特教楼藤山墙体材料墙改基金129279.24元,截止稽查日未上缴财政。

处理建议:将已收到的革新办公室退特教楼藤山墙体材料墙改基金129279.24元,于年底前上缴国库,防止资金沉淀。

请将具体整改结果于20个工作日内报市非税收入中心稽查处。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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