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21〕3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唐山市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等4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附件1)。
二、《关于印发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21件规范性文件停止实施(附件2)。
附件:
通知附件1-2 2021年唐山市财政局拟继续实施、拟停止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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