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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2020年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10:20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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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财非税〔20215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2020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我局今年稽查工作安排,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唐山市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办法》(唐政发〔201714号)等文件,自202196日起,采用调账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2020两个年度非税收入管理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稽查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综合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行政审批服务处、民航管理局、安全监督处、科教处、督查处、综合运输处、行业监督指导处、公路处、离退休干部处,局直机关党委和局直机关纪委。局机关人员经费由市财政一般预算拨款保障。

    截止到20211031日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62人,实有62人。事业编制747人,实有523人,人事代理100人。

    2019年,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857803121.58元,支出812092626.17元。

    2020年,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106500492.26元,支出2083894189.42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情况:

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收入20406129.44元。其中:考试中心考务费1801670.00元(上缴市财政1485274.00元,上缴省厅316396.00元),交通罚没收入12017900.10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7754.68元(当年退库13733.30元),资产处置收入3047555.00元,其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51249.66元。

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收入20461405.15元。其中:考试中心考务费1329727.00元(上缴市财政1012631.00元,上缴省厅317096.00元),交通罚没收入14180800.01元(包含下年收入91600.00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0000.00元,资产处置收入36800.00元,其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34078.14元。

二、总体评价

从检查情况看,该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2020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唐山市交通运输局会计工作基础扎实,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其在非税收入征缴、票据使用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缓征缓缴非税收入

交通运输局与王来柱于201782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17820日至2020820日,年租金20600.00元,租金按年支付(该房屋使用4个月后即因政府非住宅房屋征收被拆除,实际租赁时间4个月),王来柱于20196月份缴纳2017年四个月房租6866.68元,并当月上缴财政。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三条 “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之规定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二)缓缴非税收入

12020年应上缴财政款10035.00元,包括资产残值收入9147.00元(2019年残值收入20000.00元,已上缴10853.00元)和2019年公房租金收入888.00元,当年未上缴财政,于20214月上缴财政。

2. 20206月份收取的刘淑华公房租金888.00元于202110月份上缴财政。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之规定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取得非税收入后,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拖延、少缴。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截止2019年底出售公房收入86776.00元未上缴财政,并于20203月份用于旧公房维修使用78098.00元,2020年余额8678.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之规定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取得非税收入后,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拖延、少缴。

(四)票据使用不规范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日期填写不完整,河北省国有资产收入专用票据未填写缴款单位和日期。

处理建议:严格按规定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其项目、金额填列齐全、完整。

请将具体整改结果于20个工作日内报市非税收入中心稽查处。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11117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11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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