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现部门内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精准化,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含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创新,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分配给市场主体的财政资金、项目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涉及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完成对相关处室、单位人员的调整,并在平台中构建完毕(包括内设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在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完毕后,要依据省财政厅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我局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省财政厅完成“两库”分类标注后,对我局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精准匹配执法人员。平台中的表格库除原有的基础检查表外,允许依抽查事项添加个性化检查表单,要在抽查开展前完成相关表单的添加工作。(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会计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4月前)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贯彻落实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兼顾成本与效能,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贯彻落实处室、单位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抽查数量(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会计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明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要结合市场主体的地域分布、资金规模、信誉表现等因素,从相关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市政府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推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可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抽查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要依法利用审计等部门作出的审计结果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避免重复检查。(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会计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如有调整,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逐步建立财政财务违法违规问题登记系统,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在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会计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大力宣传培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各相关处室、单位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使用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一专多能”的执法检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会计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此项工作的主管处长和具体经办人员,做好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抓好落实,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自本方案印发后,每月19日前及时报表,4月4日、6月30日、10月5日、12月19日前,将各相关处室、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监督评价处,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双随机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监督评价处牵头负责全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监管工作内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两个名录库;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依托“抽查监管平台”做好抽查方案及检查结论的公示;建立健全整改问题台账;配合做好月报工作,提供相关工作的总结,对抽查及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
(三)强化跟踪问效。相关处室、单位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要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
(四)严格抽查纪律。相关处室、单位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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