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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2021 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09:12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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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财非税〔20223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2021

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2011〕第8号)等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8月22日开始,采取调账方式对你单位2020年、2021年非税收入管理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情况进行稽查。稽查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由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地理信息局)、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唐山市林业局的部分职责,以及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唐山市水务局、唐山市农牧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加挂市林业局牌子。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置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国土空间规划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唐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城市设计管理处个处室;2021年底,编制人数人,在职人人。

(二)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元,财政拨款支出元。

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元,共计元,财政拨款支出元。

(三)非税收入情况:

1、2020年非税收入元,其中:补缴的土地价款元、耕地开垦费元、矿业权出让收益元、矿业权占用费元、其他利息收入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元。

2、2021年非税收入元。其中:补缴的土地价款元、耕地开垦费元、矿业权出让收益元、矿业权占用费元、其他利息收入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元。

二、总体评价

从检查情况看,该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2021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计工作基础扎实,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其在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资产处置上缴不及时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2月22日车辆处置收入元,于2022年4月上缴。

(二)利息收入上缴不及时:

1、出让金、保证金账户利息收入上缴情况:2020年初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利息元,2020年3月上缴元,剩余利息收入元会同当年应缴未缴利息收元,共计当年未上缴结转下年。2021年2月上缴元,截止2021年底余额元,其中元于2022年1月上缴,剩余利息收入 9724.15元于2022年9月上缴。

2、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账户2021年初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元,会同2020年利息收元共计元,于2021年 2月上缴财政。

3、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截止2021年底利息收入余额元,于2022年6月8日上缴到财政。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之规定

处理建议: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取得非税收入后,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拖延、少缴。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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