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财监〔2023〕4号
唐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唐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唐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唐山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唐山市财政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实现部门内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精准化,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含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创新,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深入贯彻《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和职能调整情况及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及时在监管平台上完成对机构设置、单位人员的调整,持续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在省财政厅完成“两库”分类标注后,对我局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精准匹配执法人员。在省财政厅2023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完毕后,及时对我局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或调整,形成我局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4月前)
(二)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抽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兼顾成本与效能,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在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止,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大力宣传培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各相关处室、单位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监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组织学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责任处室、单位:监督评价处、资产处、采购处、非税收入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亲自抓,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主管处长和具体经办人员,做好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抓好落实,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每月22日前及时报送月报表;4月8日、7月1日、10月11日、12月28日前,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监督评价处牵头推进全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监管工作内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两个名录库;细化抽查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整改问题台账,依托监管平台做好抽查方案及检查结果的公示;按时报送月报表和工作总结,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及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做法。
(三)强化跟踪问效。相关处室、单位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严格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四)严格抽查纪律。相关处室、单位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唐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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