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23〕5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8月22日前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唐山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1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
二、《关于调整市级预算部门(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停止实施。
附件:唐财法〔2023〕6号附件:2023年唐山市财政局拟继续实施、拟停止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唐山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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