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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5:19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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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235)要求,我局对2022822日前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唐山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1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

二、《关于调整市级预算部门(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停止实施

附件:唐财法〔2023〕6号附件:2023年唐山市财政局拟继续实施、拟停止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唐山市财政局

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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