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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第十一中学2021-2022年非税 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0:50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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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非税〔20239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关于对唐山市第十一中学2021-2022年非税

收入管理情况的稽查报告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

我中心按照稽查工作安排,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等文件规定,对你单位20212022两个年度非税收入管理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稽查情况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51号。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351.7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国军,登记管理机关唐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单位唐山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200402247997Q,有效期自20220919日至20270919日。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二)经费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 元,财政拨款支出 元,财政拨款收支净额 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 元,财政拨款支出 元,财政拨款收支净额 元。

(三)单位资产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净资产元。固定资产原值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元。

(四)银行开户情况

在交通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开设基本账户1个,银行账号 ,截至202212月底,银行存款余额 元。

(五)非税收支情况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2021年收入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学费 万元,普通高中住宿费 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万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万元。2022年收入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学费 万元,普通高中住宿费 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万元。

六)食堂财务收支情况

唐山第十一中学食堂在农业银行唐山路南万达广场分理处开立银行账户,账号为 ,至检查当日账户余额 元。

2021年食堂总收入 元,业务活动费用支出 元,本年盈余  元。利润率为 %

2022年食堂总收入 元,业务活动费用支出 元,本年盈余  元。利润率为  %

二、检查评价

此次检查情况表明,唐山市第十一中学会计资料较为完整,20211月至202212月的财务收支记载合理完善,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能较好地执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没有发现乱收费及私设“小金库”现象。检查中发现有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需要纠正。

三、存在问题

(一)2022年底结余银行利息 元未及时上缴。

以上做法与“《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第三章征缴管理第二十条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全额缴入国库、财政专户或者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不符。

(二)食堂出入库管理不规范。20229月,食堂本月销货 ,无出库记录,无进销存登记表。

以上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细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符。

四、整改建议

(一)严格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全额缴入国库、财政专户或者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政府非税收入。

(二)学校应高度重视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师生的饮食健康服务,工作标准是热情卫生、营养安全、质优价廉、零利润服务。认真做好食堂业务出入库记录,设置进销存登记账,完善业务流程和审批手续。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31013

 

 

 

 



唐山市非税收入中心                   202310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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