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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15:33     来源:唐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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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根据上级会考办要求,现将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领取(2次报名的以后一次为准)

二、领取时间:3月27日开始,每周星期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准确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且及时将此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此表每人一张,涂改无效)

2、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原件。

唐山市会考办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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